中国足协于4月22日公布了2026赛季第四期裁判评议结果。评议涉及中甲联赛第5轮无锡吴钩主场2比3不敌大连鲲城一役中的三起关键判例。
评议组认定,当值主裁在第45分钟判罚大连鲲城补射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该判例成为本期评议中唯一被明确认定为错判的案例。
角球引发的手球争议未获认定
比赛第43分钟,大连鲲城获得角球。随后,主裁判罚无锡吴钩队员在本方禁区内手球犯规,并判给客队一粒点球。
无锡吴钩俱乐部赛后申诉认为,应是对方队员手球犯规,不应判罚己方点球。
评议组多数成员意见认为,现有视频资料无法清晰显示皮球与双方队员手臂接触的具体过程和部位。因此,评议组对此判例不予认定,既未支持裁判的判罚,也未采纳俱乐部的申诉。

点球与补射过程中的双重违规
第45分钟,大连鲲城主罚上述点球。无锡吴钩门将将球扑出,大连鲲城另一名队员跟进补射破门。主裁判定进球有效。
无锡吴钩申诉指出,对方补射队员在点球主罚时提前进入罚球区,进球应属无效,点球应重罚。
评议组一致认定,这是一起双方均存在违规的案例。无锡吴钩守门员在主罚者触球前已违规提前离开球门线,并将点球扑出。根据规则,此行为应导致点球重罚,并对守门员予以劝诫。
同时,大连鲲城补射队员在主罚者触球前也已提前进入罚球区,其后的补射进球同样构成违规。规则规定,此情况也应重罚点球,不能判定进球有效。
评议组结论指出,无锡吴钩守门员的违规行为发生在前,是导致应重罚点球的主要原因。裁判员当时判罚进球有效的决定是错误的。


禁区内倒地申诉未获视频支持
比赛第70分钟,双方球员在大连鲲城禁区内争抢后,无锡吴钩一名队员倒地,裁判未作判罚。
无锡吴钩俱乐部申诉认为,对方队员对己方19号球员有拉扯犯规,应判罚点球。
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现有视频无法清晰展示大连鲲城队员是否存在拉扯无锡吴钩队员手臂的动作,也无法清晰呈现无锡吴钩队员当时试图主动触球的具体情况。因此,评议组对此判例同样不予认定。
本期评议结果显示,无锡吴钩俱乐部针对本场比赛的三次判罚申诉,其中一次(点球补射进球有效)获得了评议组的明确支持,确认为错判。其余两次申诉因视频证据不足,未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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